供电所实习心得

时间:2023-10-22 00:25:19
供电所实习心得7篇

供电所实习心得7篇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电所实习心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供电所实习心得1

时光飞逝,转眼间三年的大学生活已经成为过去时,我即将迎来毕业年。在这最后一个暑假我报名参加了暑期大学生实习活动。我想透过这次实习对电力专业知识有进一步的了解,也想尽早接触电力企业,锻炼工作潜力,增加社会实践经验。做好由学生向企业员工主角过渡的准备。在这次暑期社会实践挂职锻炼活动中我来到了上海市东供电公司实习。这对于我是一个机遇也是挑战。

7月16日是我们第一天到公司报道的日子,第一天的培训中,我们了解到我们所实习的部门市东供电公司客户服务部是上电热线“95598”的下级直属部门。全天候集中受理浦东南汇奉贤的电力故障保修,用电咨询,以及电费查询业务,同时负责计划抢修停电的预报。它是上海电力面向社会,服务市民的一个窗口。

市东供电公司的各级领导对我们这次大学生实习培训给予了高度重视,不仅仅部门主任张老师给我们进行了专业知识的培训告诉我们关于客服的技巧和原则,还给我们介绍了公司的概括和历史,更给我们讲了公司此刻的运行理念和上海电力行业的前景。给我们注入了很多新的概念和想法。

经过培训我们开始正式上岗了,一来到办公室,几位带我们的师父为我们准 ……此处隐藏10633个字……再遇到损害我公司利益的窃电者就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来追究其法律责任了,维护我公司的利益。

(二)客户拖欠电费

我们供电企业按照传统的供用电及电费结算模式是先用电后交钱,这就决定了供电企业在经营中必然要面临的经营风险——电力客户拖欠电费。客户拖欠电费不光是基层供电所最棘手的问题也是整个供电企业最棘手的问题。这样我们供电企业如何维权就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了。

根据规定,供电企业在给客户供电之前都要签订供电合同,客户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电关系后,享有用电的权利,应承担交纳电费的义务。《电力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记录,按时交纳电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我们是农电,客户距离营业厅较远,交费不方便,再加上有些客户交费意识淡薄,不履行交费义务,造成很多农民合同工给一些客户先行垫付电费,其工资拿不回家去,之后难以收回垫付电费的后果。希望这次新上的充值卡业务能使这个现象得到缓解,为农民合同工减轻负担。

有时候客户长时间陈欠电费,我们需要依法进行停电时,由于自身法律思想淡薄忽略应前三日至七日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这一法规,冒然停电给客户造成损失,这样很容易使我们停电追费不成,反被客户状告的情况,适得其反。所以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正确合法的保护我们的利益。

除在三个月的实习工作中看出以上两个关于电力的法律问题外,在领导的教育和培养下,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感觉自己在工作、学习、思想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使我学到了什么是电力生产和电力营销,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虚心学习,经常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做一名优秀的农电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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